•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23 18:03:40 股吧网页版
安广物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3


证券代码:839237 证券简称:安广物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吉林安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15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8 号创维大厦C902

首席合伙人:何新苗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2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37.96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137.96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60.42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E489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M7515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C2919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D4920 管道和设备安装

C3891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C3569 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20 万元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88.8 万元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97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曾志刚,男,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自 1998 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 24 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专项审计服务,是深圳市审计局特约监督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赖智慧,女,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5 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十余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曾参与过多家大型上市公司、商业银行等的审计业务,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美霞,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从事审计工作,2020 年
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1 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1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