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9238 证券简称:金江电气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和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范英超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公告编号:2019-024
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4 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
挂牌公司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
新金融工具准则,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河北金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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