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9245 证券简称:唯唯光电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唯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召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需要参加会议的请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出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 9 时整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245 唯唯光电 2020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丁天、王舍惟尔律
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相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0年4月23日披露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二)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相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0年4月23日披露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三)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相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0年4月23日披露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四)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提议本年度不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也不实施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相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披露
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五)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股东审议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该内容已披露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9)和《2019 年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0-010)。
(六)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披露
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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