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5
证券代码:839246 证券简称:大千阳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以来,共发生两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两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一)经公司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7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0,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4日全部存入公司验资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
币3,550,000.00元。该次发行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7)D-0065号《验资报告》,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0,000.00元。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317号),确认上述股票发行备案。
(二)经公司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5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71,87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6,187.5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8日全部存入公司验资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39,996,187.50元。该次发行已经中兴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8)第010071号《验资报告》,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6,187.50元。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千阳光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684号),确认上述股票发行备案。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针对挂牌后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河支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针对挂牌后第二次股票发行,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企业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909389810305 0.00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清河支行
北京大千阳光数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上地 698016992 10,610,774.53
支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两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根据公司2017年10月30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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