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高科”、“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信证券与时代高科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信证券委派余洋、黄涛、夏劲、宋去病、宋亮、齐刚、瞿楠作为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由保荐代表人余洋担任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人员未发生变动。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辅导期内,辅
导人员主要以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等形式对时代高科及被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辅导培训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的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2021 年 11 月,因深圳安鹏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鹏创
投”)将其持有的时代高科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广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新北时代伯乐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嘉游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常州高新投共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鹏创投不再持有时代高科股份,不属于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本期辅导培训中不再将安鹏创投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史志山先生作为辅导对象。
2021 年 11 月至 12 月,时代高科董事钟志伟先生、独立董事谢军先生因为
个人原因从时代高科辞去董事职务,因此本期辅导工作中不再将钟志伟先生、谢军先生作为辅导对象。
2021 年 12 月,时代高科聘任叶过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属于高级管理人
员,因此本期辅导工作中将叶过继先生作为新增的辅导对象。
除前述变动外,接受辅导的人员无其他变化。
2、辅导的主要内容和执行情况
进入本辅导期后,我公司组织了专业团队会同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前期尽职调查工作后形成的整改方案敦促公司落实整改任务。在此期间,我公司项目辅导人员持续协助、督促公司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1)协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法规知识持续学习,不断增强其对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的认识;
(2)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等公司核心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及内控管理情况,向公司董监高介绍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政策要求,传达了监管动态及典型案例等,协助公司董监高进一步了解掌握资本市场及相关法律法规;
(4)对公司组织结构、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协助公司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组织结构及内控制度,协助公司完成了财务总监选聘工作,并敦促公司尽快完成董事会成员的增补聘任工作,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环境;
(5)对时代高科最近一期增资扩股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协助公司完成增资扩股的相关工作;
(6)辅导小组根据前期形成的整改方案,持续跟踪辅导对象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的整改情况,与公司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对前期的整改方案进行落实;
(7)持续关注辅导对象所在行业最新发展情况,实时跟进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辅导计划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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