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9254 证券简称:枫海影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等相关规定,天津枫海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 年 2 月 11 日,天津枫海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枫海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发行股票 303,122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32.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缴存于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大望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10060929018800020531的银行专用账户,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第 000162 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
公告编号:2021-005
股转系统函[2017]2451 号《关于天津枫海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交通银行北京大望路支行为公司的专用账户,该账户
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存款余额均不低于 1,000.00
万元,公司在此期间未使用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由上所述,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未取得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7 年度 1 月 2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天津枫海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存放于交通银行北京大望路支行110060929018800020531 的专用账户,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2016 年 8 月 8 日,股转系统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
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
司融资》的通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放于交通银行北
京大望路支行 110060929018800020531 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已经开始使用,已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主要用于电影项目的宣传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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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
加:2017 年度利息收入 22,594.39
减:使用的资金
其中:电影《大侦探霍桑》宣发费用 3,822,070.00
电影《房东,没水了》宣发费用 1,108,069.50
支付手续费 307.8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09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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