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2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9254 证券简称:枫海影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天津枫海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裁决书的日期:2019 年 8 月 21 日
仲裁书日期:2019 年 8 月 6 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北京
二、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霍尔果斯枫海影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关旭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赵紫微、无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海宁银润影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叶茗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云祥、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签订《电影<欧洲攻略>联合投资协
议》,被申请人于合同约定应返还投资款及收益时间未履行其合同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公告编号:2019-025
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投资款 25,000,000.00 元;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投资收益 2,500,000.00 元;
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7,500,000.00 元;
4、要求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
仲裁依据: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电影<欧洲攻略>联合投资协议》第九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因该仲裁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
三、仲裁裁决的情况(涉及于裁决阶段)
2019 年 8 月 6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做出的(2019)京仲裁字第 1750 号仲裁决
定书,仲裁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投资款 25,000,000.00 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3,600,000.00 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案仲裁费 222,550.00 元(已由申请人向本会全额预交),全部由被申请
人承担,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222,550.00
元。
针对上述仲裁决定,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与被申请人沟通对于裁决书履行的事宜;
(二)若沟通无果,则申请强制执行。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为公司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公司现有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本次仲裁对公司日常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裁定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投资款 25,000,000.00 元,向公司支付违
公告编号:2019-025
约金 3,600,000.00 元,向公司支付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222,500.00 元。仲裁请求中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投资收益2,500,000.00元,因被申请人已在仲裁期内支付完毕,故驳回此项申请。公司将继续对上述款项进行催要或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回款将充盈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除此之外,无其他不利影响。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9)京仲裁第 1750 号》
天津枫海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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