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839255 证券简称:思亿欧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思亿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十三条 公司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第九十三条 公司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设置独立董事。 可以按照法律、行
公司设两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 关规定设置独立董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 事。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
其他条件。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在公司或者其控制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
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
人员;
(五)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在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
员;
(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第(五)项及第(六)项的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包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与公司不构
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独立董事除具有一般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
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
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
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
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
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
(七)公司拟申请股票终止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或者拟申
请股票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
(八)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九)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
统业务规则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对出具的独立意见签字确认,并将上述意
见及时报告董事会,与公司相关公告同时披露。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
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应当按法定的时间提前
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
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名或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
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
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的要求,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二)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
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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