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9255 证券简称:思亿欧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思亿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4 月 16 日杭州思亿欧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了相关会议资料,现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并建立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控制投资风险。我们认为: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了 2025 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5 年日常关联
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公告编号:2025-015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京湛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和计划,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长期发展,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作为京湛生化控股股东,能够对财务资助事项实施有效的风险管控。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旭明先生、徐苏源先生、方勇先生、龚培彦女士、马群敏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我们认为:何旭明先生、徐苏源先生、方勇先生、龚培彦女士、马群敏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建刚 陈效东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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