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9-04
目录
资产评估师声明......2
评估报告摘要......3
评估报告正文......5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5
二、 评估目的......1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7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30
五、 评估基准日......30
六、 评估依据......30
七、 评估方法......32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50
九、 评估假设......52
十、 评估结论......5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55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70
十三、评估报告日......71
评估报告附件......72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未来经营收益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多米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北京多米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需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单体)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98,968.40万元;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89,964.7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09,003.62万元。
合并口径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00,147.0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86,826.96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3,320.1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为112,752.35万元。
评估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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