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2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39259 证券简称:客莱谛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云南小谭客莱谛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6月8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因肖像权纠纷涉诉,现对诉讼情况进行披露。
一、本次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8年5月16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北京市
二、有关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孙红雷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无
3、诉讼代表人及所属律所:孙国庆,北京群正律师事务所
4、其他信息:男,1970年8月16日出生,汉族。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云南小谭客莱谛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22
3、诉讼代表人及所属律所:殷红天,北京东灵通律师事务所
4、其他信息:无
(三)基本案情:
2018年5月8日,原告孙红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2016年6月23日,云南小谭客莱谛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在其认证的官方微信公众号“CLINDE客莱谛”(微信号:kldzb1988)上传了一篇文章,题目为“《好先生》热映,告诉帅雷雷我有药!”。全文以年度热播都市大剧《好先生》为切入点,使用了6张孙红雷先生的肖像图及动态图,并配有“客莱谛钻石,真爱之选!”“客莱谛新一代钻石定制中心”等文字宣传信息,并在文末附有公司二维码信息。
原告认为被告在文章内上传原告肖像皆在利用名人效应吸引浏览者,通过提高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达到对其品牌及经营产品商业宣传的目的。该行为系以营利为目的,涉嫌侵犯原告肖像权。
(四)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和依据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
1、判令被告即刻断开全部侵权链接,停止侵权行为;
2、判令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要求:致歉内容应包含本案判决书号以及侵犯原告肖像权的具体情节,致歉版面面积不小于6.0cm*9.0cm(名片大小),致歉时间不少于30天;
公告编号:2018-022
3、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维权成本合理开支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以上各项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叁仟元整(¥403,000.00);
4、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暂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1、截至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应诉,尽量减少该诉讼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2、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涉及公司金额较大,如果败诉对公司流动资金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按本次诉讼支付的赔偿及其他相关费用将会减少当期利润。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2
云南小谭客莱谛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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