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39267 证券简称:泊林商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泊林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通知债权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泊林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 2019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要约回购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告编
号:2019-025),该议案并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在省级以上报纸《深圳特区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并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通知债权人。相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报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泊林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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