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9-08
公告编号:2017-047
证券代码:839271 证券简称:唐人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丽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
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2017年9月1日,在 “一带一路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澜
湄走廊,智慧崛起国际研讨会”会议期间,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科技”)与上海丽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业光电”)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号召, 深度、长期开展产业融合,以实现优势互补,创新商业模式,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联盟的战略合作关系达成一致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二、 合作方情况介绍
上海丽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营造城市灯光景观的专业公司,具有丰富行业经验。核心案例包括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上海世博博物馆、上海世博发展大厦、世博轴阳光谷、东方渔人码头、湖南卫视-湘芒果广场、邓小平故居陈列馆、绿地中心、数字北京大厦等三十余个大型项目。
公告编号:2017-047
三、 深度合作主要目标及内容
(一) 主要目标
双方在智慧特色小镇建设及城市灯光景观领域展开深度合作与产业融合;通过强强联手,快速抢占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二) 合作内容
唐人科技为丽业光电的首选合作方,在唐人科技主营范围内的业务,唐人科技具有优先权。合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城市灯光景观项目智慧建设的顶层规划、设计、实施及虚拟运营;2、特色小镇项目智慧建设的顶层规划、设计、实施及虚拟运营;
3、丽业光电其他项目中涉及智慧建设的顶层规划、设计、实施及虚拟运营。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天内,若甲乙双方
没有异议,则本协议自动续签,以此类推,续签次数不限。
四、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使得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有助于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实现共赢。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此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 协议风险提示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公告编号:2017-047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 协议审议程序
本次合作事项及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丽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