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39278 证券简称:清大紫育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公司于2016年04月26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制定,并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1年年度股东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修订)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 份 ...... 3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6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9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第五章 董事会 ...... 25
第一节 董事 ...... 25
第二节 董事会 ...... 28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4
第七章 监事会 ...... 37
第一节 监事 ...... 37
第二节 监事会 ...... 38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 3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第一节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1
第九章 通知 ...... 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被收购、解散和清算...... 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2
第二节 被收购 ...... 43
第三节 解散和清算 ...... 43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6
第十三章 附 则 ...... 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北京清大紫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登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及住所
中文名称:清大紫育(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22 号五层 A0503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080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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