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9
证券代码:839291 证券简称:利德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291 利德宝 2021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方湘臻、陈宝玺律师。(七)会议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山美路 66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报告>以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1)及《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2)。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决定 2020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36,560,41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10,968,124.8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议案》(公告编号:2021-006)。
(七)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机构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
定审计费用等报酬事项。
(九)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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