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7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39291 证券简称:利德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7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吴志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
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相关股东推荐,拟提名吴志峰、俞晓玲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该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生效,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在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原监事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经查,该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且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候选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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