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9292 证券简称: 新联纬讯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新联纬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新联纬讯科技发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 1999 年 7 月 27 日至长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1999
期。 年 7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由代表
代表人。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
经理担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
份均为普通股。 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权利。 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相同价额。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
时,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
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
人民币壹元。 值为人民币壹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
方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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