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0
证券代码:839292 证券简称: 新联纬讯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新联纬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制订本章程。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
股转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新联纬讯科技 第二条 上海新联纬讯科技发展股份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 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
公司系由林卫慈、许冬青、 公司系由林卫慈、许冬青、许列梅、
许列梅、倪兴华、丁卫、林卫明、 倪兴华、丁卫、林卫明、徐勇强、董萍、徐勇强、董萍、李明、朱海馀、 李明、朱海馀、戴勤娣出资发起设立;在戴勤娣出资发起设立;在上海市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1345459111。
913101011345459111。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合并;
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股权激励;
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股份的;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五)项、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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