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9
公告编号:2024-068
证券代码:839295 证券简称:金百汇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湖北金百汇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金百汇文化传播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方式为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 4.16 元/
股,不超过 6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3,000,000.00 股,不超过 4,5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5.77%-8.65%;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7,0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月。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4,400,000 股,回购股份成交均价为 2.55 元/股,总金额为人民币11,222,649.32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已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46%,占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97.78%。
因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下降,公司回购成交价格低于方案的最低回购价 4.16
公告编号:2024-068
元/股。金百汇当前股价与实施股份回购前的股价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因二级市场股价较低,因此公司回购股份成交均价低于 4.16 元/股。
回购期间公司涉及以下违规情况:
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回购限制时间段内进行申报,限制时段内申报 1
笔,成交 100,000 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 规定“挂牌公司在交易日的 9:15 至 9:30、14:30 至 15:00 不得
进行回购股份的申报”。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有 5 笔按照涨幅价格申报,申报数量 549,000 股,申
报价格为 4.16 元/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规定“挂牌公司回购股份的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单日回购数量为 460,000 股,超过拟回购总数量上
限的 10%为 450,000 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挂牌公司每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10%,但每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0 万股的除外”。
出现二次在回购实施区间未回购的情形,具体为:公司预告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期间实施回购,公司预告于 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期间实施回购,工作人员因工作繁忙原因未挂单操作,不具有主观故意性,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或市场操纵等情形。
上述行为主要是公司工作人员因疏忽及回购条件系统卡点设置过多导致的失误,不具有主观故意性。除此之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于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金百汇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提升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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