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10
公告编号:2017-042
证券代码:839297 证券简称:杉工智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杉工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7年偶发性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告是关于追认公司2017年度关联担保事项的
公告,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李宏伟夫妇、李玲、冷志鹏为本公司在杭州银行宁波科技支行自2017年10月18 日至2018年10月17日的全部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400万元的保证担保,截止2017年11月8日,本公司在该担保下的借款余额为40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李宏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兼董事长;李玲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致融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冷志鹏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致融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公告编号:2017-042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认2017年偶发性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宏伟、李玲回避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
票0票,弃权票数0票。
本次关联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李宏伟 鄞州区 — —
李玲 鄞州区 — —
冷志鹏 鄞州区 — —
(二)关联关系
李宏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兼董事长;李玲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冷志鹏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李宏伟夫妇、李玲、冷志鹏为本公司在杭州银行宁波科技支行自2017年10月18 日至2018年10月17日的全部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400万元的保证担保,截止2017年11月8日,本公司在该担保下的借款余额为400万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告编号:2017-042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是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由关联人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不收取费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担保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担保是公司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所需,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促进了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杉工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杉工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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