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22 17:56:36 股吧网页版
裕隆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22


公告编号:2019-035

证券代码:839299 证券简称:裕隆股份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1):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河南圣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圣亚湾 A25#楼工程一标段的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 36,117,260.29 元。

关联交易(2):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 500 万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 1 年,利率不超过 7%。本次授信拟由控股股东河南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孟照军先生就上述额度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孟照军先生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具体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银行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关联交易(1):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公告编号:2019-035

次会议,审议审议和表决了《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孟照军、周丽、张小页、周文涛与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需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2):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和表决了《关于向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 500 万元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孟照军、周丽、张小页、周文涛与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需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南圣亚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新乡市牧野区荣校东路 1026 号

注册地址:新乡市牧野区荣校东路 102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周丽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上范围法

公告编号:2019-035

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 自然人

姓名:孟照军

住所:河南省新乡市
(二)关联关系

1、河南圣亚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丽为该公司法人。

2、河南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8,560,000 股,占比46.82%,为公司控股股东。

孟照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涉及商品买卖或提供/接受劳务的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由双方协议确定;

涉及接受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1):公司拟与河南圣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圣亚湾 A25#楼工程一标段的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 36,117,260.29 元。

关联交易(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发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5

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 500 万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 1 年,利率不超过 7%。本次授信拟由控股股东河南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孟照军先生就上述额度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孟照军先生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