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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11 17:29:06 股吧网页版
裕隆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11


证券代码:839299 证券简称:裕隆股份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召集人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再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手续。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7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于2019年3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人选为:孟照军、周丽、张小页、周文涛、侯辉波。

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上述5名董事候选人均为连任当选,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二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说明: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于2019年3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冯文业、陈丽平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志绘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经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说明: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人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9年6月26日09:00-17:00
(三) 登记地点: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振锋

联系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东段国贸大厦

联系电话:0373-5881153

传 真:0373-5893313

邮政编码:453000
(二) 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股
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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