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红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浙江新红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实现盈利,但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经北
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203,403.78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25,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2024 年 6 月 26 日,主办券商披露风险提示公告,风险事项为“公司未弥补
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证券简称变为“ST 红点智”;
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意见,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 202,912.89 元,合并净资产为 202,912.89 元;
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
票交易撤销风险警示的申请材料,如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撤销风险警示。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尽管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实现盈利,但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如果未来公司经营情况不能持续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五、 备查文件目录
《ST 红点智 2024 年年度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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