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39304 证券简称:韵创文化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向银行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金山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贷款,贷款授信期限为二年,关联方战士强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叶嘉倩女士为此次贷款提供担保,于2017年5月22日签署了担保合同。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战士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叶嘉倩女士和战士强先生为夫妻关系,且两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年 8月 25日审议通过《关于
追认公司向银行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战士强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7-023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战士强先生 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自然人 -
803弄13号203室
叶嘉倩女士 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自然人 -
803弄13号203室
(二)关联关系
战士强先生是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叶嘉倩女士和战士强先生为夫妻关系,且两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超过72.65%。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
贷款,贷款授信期限为二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战士强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叶嘉倩为此次贷款签署了保证合同。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战士强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叶嘉倩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告编号:2017-023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战士强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更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关于追认公司向银行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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