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9305 证券简称:尼普顿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2 日,电话、邮
件。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 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3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有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控股股东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智慧”)拟将其“基础教育管理与服务一体化云平台项目”中的 17,940.00 万元募集资金以向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普顿”)提供有息借款的方式投入到尼普顿“高校运营与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上述借款年利率为 8.00%,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
根据正元智慧募投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于“高校运营与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尼普顿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借款。本次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正元智慧及尼普顿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正元智慧及尼普顿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须经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得到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陈根清、李战鹏、姚海强、吕晓平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5-013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上述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一.《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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