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839305 证券简称:尼普顿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江苏尼普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尼普顿” )为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普顿”、“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出于经营战略和发展的需要,控股子公司杭州三鑫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三鑫” )拟收购徐平持有的江苏尼普顿的 30%股权。经双方协商,股权收购款为 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尼普顿 100%股权。收购前后江苏尼普顿股权结构如下:
收购前 收购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 700.00 70.00% 700.00 70.00%
限公司
杭州三鑫空调工程有限 300.00 30.00%
公司
徐平 300.00 3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11,802,939.56 元,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228,307,123.82 元,本次预计成交金额为人
民币 0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归母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0%和 0.00%。
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杭州三鑫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江苏尼普顿
3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不适用。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徐平
住所: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野营角村二十四组 20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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