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9305 证券简称: 尼普顿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 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 别”。
(3)所有“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高级管理 人员”;
2、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
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
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 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公司【发起设立】设立;在【杭
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由 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浙江尼普顿科技有限公司”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整体变更为“浙江尼普顿科技 信用代码【913301055579063
股份有限公司”。 01N】。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尼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尼
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hej
iang Neptune Technology C
o., Ltd.】。
第四条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 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
市拱墅区祥园路 99 号 1 号楼 6 市拱墅区祥园路 99 号 1 号楼 6
15 室。 15 室,邮政编码:310015】。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2010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
年 7 月 1 日至长期。 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表人。 务的董事或总经理】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
任。
第九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
级管理人员之间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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