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群祥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北京群祥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公司其他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是
2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3 公司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拍卖等相关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根据群祥兴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 报告》,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为 156,499.57 元、-4,398,409.30 元、-10,669,720.56 元,群祥兴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基本处于亏损状态。
2、根据群祥兴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由于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出现重大 变化,会计师对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判断相关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故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便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风险。
3、根据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股东名册》,控股股东北京丰腾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77.69%被冻结,结合群祥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可 能存在实际控制权变更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连续亏损,且亏损逐年递增,经营收入不稳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稳定,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基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客观严 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并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 风险。针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公司监事会就董事 会作出的说明发表意见,公司将就导致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采 取应对措施。
3、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77.69%对被冻结,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变动风险。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光大证券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后续将积极跟进了解公 司上述风险事项进展并督促公司及时披露。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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