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4 18:28:45 股吧网页版
优信无限: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4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39312 证券简称:优信无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优信无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周中山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7,151,702 股,占公司股本的 32.857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冯跃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张绪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25,151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3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余堃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287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彭斐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9,539股,占公司股本的 0.43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彭斐,男,1988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历:2009 年,燕山大学,

公告编号:2025-016

应用物理学士学位,2013 年 10 月,法国滨海大学,数字信号图像工程与工业信息专 业以及电子仪器光电子专业双硕士学位。

2023 年 03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优信无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产品总监;2017
年 11 月至 2021 年 01 月,就职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任职
主管工程师;2016 年 05 月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深圳友信长丰科技有限公司,任
职算法部门主管;2013 年 05 月至 2016 年 05 月,就职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职高级算法工程师;201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05 月,就职于深圳贝特莱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任职算法工程师,AI 算法研发、芯片电子、智能驾驶与智慧食堂行业 13 年工作经验,具备丰富的技术与产品经验。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朱路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赵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审
议并通过:

选举陈良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