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39316 证券简称:长城网科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城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752 号
深圳市长城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深圳市长城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城网科)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中审亚
太审字(2026)005751 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2.2 所述,长城网科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连续三年亏损,2023 年度归属母公司净亏损 16,252,099.90元,2024 年度归属母公司净亏损 18,861,844.24 元,2025 年度归属母公司净亏损 19,119,194.99 元,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资产负债率 90.61%。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长城网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关于长城网科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长城网科已经在财务报表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注 2.2 进行了充分披露。
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连续三年亏损,2023 年度归属母公司净亏损
16,252,099.90 元,2024 年度归属母公司净亏损 18,861,844.24 元,2025 年度
归属母公司净亏损 19,119,194.99 元,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资产负债率90.61%。
三、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上述导致对长城网科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关。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志强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申宏波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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