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9319 证券简称:华海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华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 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 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 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 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部分终止 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企业 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 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
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
公告编号:2025-011
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
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 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 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 列示。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25-011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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