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9322 证券简称:光尘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光尘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
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有关规定和《北京光尘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股
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 主选举和罢免。监事会受股东会委托,了解并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 和管理,检查公司财务,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对股东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组成并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职责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的合法合
规性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
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律、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
股东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告;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
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
(五)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六)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
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八)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和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监事会主席不按期召集监事会会议时,视为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按照本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召集监事会会议。
第七条 监事会应当指定一名适当的人选作为监事会联系人(以下简称“监事会联系人”),监事会联系人不必是公司监事。监事会联系人应当尽职完成本规则规定的应当由监事会联系人负责的有关事宜。监事会可以随时指定或变更监事会联系人。
第八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10日以前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第九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主席提出。书面提议应当写明如下内容:
(一)提议的事由;
(二)会议议题;
(三)拟定的会议时间;
(四)提议人和提议时间;
(五)联系方式。
监事会主席应在接到书面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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