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9
公告编号:2019-035
证券代码:839325 证券简称:比洋通信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深圳市比洋光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比洋光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工作疏忽,导致该公告存在错漏,现予以更正。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原公告中“二、议案审议情况”中涉及的三个议案的表决结果中的比例计算错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反对股数
2,49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反对股数
2,49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反对股数
公告编号:2019-035
2,49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9%;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
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反对股数
2,49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反对股数
2,49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反对股数
2,4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19-036)。
对于上述更正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以此为戒,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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