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15
公告编号:2019-042
证券代码:839325 证券简称:比洋通信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深圳市比洋光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比洋光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结合当前市场环境,高效开展业务及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及 2019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终止挂
牌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以及公司于 2019年 7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18日起暂停转让,股票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 2019 年10月17日。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根据终止挂牌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规
公告编号:2019-042
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终止挂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但因异议股东的沟通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
特申请延期复牌,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
延期恢复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转让日披露一次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比洋光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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