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3 15:33:42 股吧网页版
科玛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3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9326 证券简称:科玛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州科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志青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公司变更审计机构,

公告编号:2024-033

拟聘请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议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 2025 年度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配合金港城项目的建设和发展,预计2025 年度将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1)公司计划 2025 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广诺、何志青拆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按不高于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公司预计在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贷款。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广诺、何志青同意连带担保和以私人房产为公司或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金额与事项以公司及上述人员与银行签订的各项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3)公司计划 2025 年度开展设备“售后回租”的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不超

公告编号:2024-033

2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广诺、何志青同意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无偿提供关联担保,具体金额与事项以公司及上述人员与有关的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4)公司计划在 2025 年向广州美都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化妆品加工销售不超过2000万元。广州美都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占股30%。
何志青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志青与谭广诺为夫妻关系,两人皆持有公司 2,850 万股股份,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43%。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志青、TANJUN XIAO(谭俊枭)和魏文静(分别为董事长何志青的儿子和儿媳)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科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