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9326 证券简称:科玛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州科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志青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追认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何志青个人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志青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以其自有位于白云堡堡轩径
31 号 446.06 平方米房产作抵押担保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签订《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编号 82272023100241121202),申请个人经营贷 款 75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安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该笔贷款的资金实际由公司使用。公司现对上述担保进行补充追认。2.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何志青、董事魏文静、董事 TAN JUNXIAO 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公司及
子公司为关联方贷款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目前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为了降低融资利息成本,2025 年实际控
制人何志青、董事魏文静、董事 TAN JUNXIAO(谭俊枭)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 请个人贷款,合计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或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与银行及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 同为准)。借款资金提供给公司或子公司使用。何志青、魏文静、TAN JUNXIAO(谭 俊枭)将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7
上述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何志青、董事魏文静、董事 TAN JUNXIAO 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科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科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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