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9326 证券简称:科玛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州科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志青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以其自有位于白云堡堡轩径
31号446.06 平方米房产作抵押担保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编号 82272023100241121202),申请个人经营贷款75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安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的资金实际由公司使用。本次授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资金实际由公司使用,有利于公司降低贷款利息融资成本。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追认子
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何志青个人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何志青、董事魏文静、董事 TAN JUNXIAO 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0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何志青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堡堡径轩 31 号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何志青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志青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以其自有位于白云堡堡轩径
31号446.06 平方米房产作抵押担保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编号 82272023100241121202),申请个人经营贷款75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安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的资金实际由公司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志青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以其自有位于白云堡堡轩径
31号446.06 平方米房产作抵押担保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证《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编号 82272023100241121202),申请个人经营贷款75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安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该笔贷款的资金实际由公司使用,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何志青以其自有位于白云堡堡轩径 31 号 446.06 平方米房产作抵押担保,本次授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造成经济经营风险。
公告编号:2025-008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资金实际由公司使用,有利于公司降低贷款融资成本。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750 5.94%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0 0%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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