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5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39335 证券简称:互邦电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北辰互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北辰互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北辰互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江苏北辰互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因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经综合评估后决定不再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上述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34
二、《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上述议案中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完成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预计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完成融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预计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北辰互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东良 夏卫军
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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