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6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9344 证券简称:京立医院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确定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朝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歌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4,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2%)发出的《关于增加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临时议案《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经届满,为了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人增加至7人,同时《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朝歌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4,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2%,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4月25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2019-013)。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
公告编号:2019-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朝歌集团的临时提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朝歌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4,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2%,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第九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会由7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对股东大会负责。 生,对股东大会负责。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增加,将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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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审核意见》
(二)《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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