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9345 证券简称:继东华明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聊城继东华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关于给予聊城继东华明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聊城继东华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7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聊城继东华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经济开发区什方院。
郑纪明,男,1973年8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11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继东华明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对郑纪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的财务产生不良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接受股转公司所采取的纪律处分与自律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公司已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若是公司在2019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
公告编号:2019-011
起被暂停转让。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前(含)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聊城继东华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384号)
聊城继东华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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