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四川盛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10: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宋秋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栋17层公司精品厅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根据2018年度经营情况拟定《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报告及摘要就公司2018年度的公司概况、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融资及分配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3)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4)。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各位股东作《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公司董事会2018年所做的工作,并对2019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了规划。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负责的精
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列席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总监、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地发挥了监督职能作用。现拟定《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就公司2018年度的监事会召开情况、依法履职情况、对公司经营监督情况等做了详细说明。
(四)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全体员工全力落实2018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进开展相关工作,持续改善业务质量,加强内控体系,提升管理能力。公司根据2018年度财务数据编制了《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为了持续提升公司业绩,提升盈利水平,根据2018年度财务数据编制了《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9〕11-92号《审计报告》呈现,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23,350,938.99元,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2,335,093.90元,加上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649,522.09元,扣除2018年9月已实施的利润分配9,363,602.79元,本年度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01,764.39元。为回报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股金股利人民币1.7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19-015)。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依法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独立、客观的审计意见,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与天健商定服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