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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23 19:00:18 股吧网页版
泰缘生物: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3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9347 证券简称:泰缘生物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上海泰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泰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2022] 038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2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1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泰缘生物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责任主体

有限公司

余姜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

张同平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钱如红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2-011

一、未及时审议对外出售资产事项

二、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0 年 11 月,公司与自然人卞国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

山西泰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泰缘)6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卞国

银。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山西泰缘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860,336.4 元,占公

司 2019 年经审计总资产的 2.89%;山西泰缘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501,619.97 元,

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39%。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发生时,公司未能按

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后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董事

会补充审议。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共计 1,142.04 万元,超过股东大会授权总额。上述事项发生时,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审议。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能及时审议对外出售资产事项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八十四条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违规。

公司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三的规定,构成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公告编号:2022-011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长余姜、财务负责人张同平、董事会秘书钱如红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泰缘生物、余姜、张同平、钱如红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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