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1
深圳市翔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录
目录...... 2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股份......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股份转让...... 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股东...... 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董事会......20
第一节董事......20
第二节董事会......23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7
第七章监事会......30
第一节监事......30
第二节监事会......31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2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2
第二节内部审计......33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4
第九章通知......34
第十章信息披露......35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35
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39
第十四章附则......39
深圳市翔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翔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
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翔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固戍村新屋园工业区四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顾客第一、科技先导、以人为本、信誉至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安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音视频
产品及通讯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网络产品的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及销售,电子产品工程的设计、安装(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智能家居产品及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注册资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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