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3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百利时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之辅导基本情况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和北京百利时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时科技”)于2019年12月签署《北京百利时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拟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百利时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南一街5号院2号楼301室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广泽路2号慧谷根园北平西街25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 赵海涛
辅导计划 1、辅导目的:促进百利时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百利时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成为上市公司的基本条件。
2、辅导对象:公司的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百利时技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根据百利时的实际情况,辅导机构将择机安排公司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本次辅导。
3、辅导人员:由辅导机构东吴证券选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辅导工作组,并邀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有关机构协助完成。
4、辅导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百利时与东吴证券签署的《辅导协议》约定的辅导内容进行,主要包括: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体系,公司独立运行,关联交易及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公司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披露等方面。
5、辅导方式:辅导过程中将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指导接受辅导人员将所学习的政策法规运用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中。辅导的主要方式有“组织自学、进行集中授课与考试、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
6、辅导方案:辅导计划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辅导机构布置辅导工作;券商、律师进行合法性、独立性等培训;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就培训内部控制、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辅导;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就如何完善公司治理运行,信息披露制度规范进行辅导;第四阶段主要任务是就纳税规范,年报编制等内容进行辅导;第五阶段要任务是辅导总结、准备验收。
7、其他:为保证本次辅导质量,东吴证券会根据辅导的实际进展情况,适时修改和补充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修改和补充情况会在辅导工作备案报告、辅导工作总结报告中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百利时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基本情况表》之盖章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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