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10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39353 证券简称:和鸿电气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和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和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长期利益的考虑,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公司规范性和治理水平,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拟于 2019年12 月 18日召开公司的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10 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障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鸿电气,证券代码:839353)自 2019 年12月11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公司暂定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所了解到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和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