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07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9353 证券简称:和鸿电气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和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和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2019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终止挂牌议
案,并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
布《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2019 年 12 月 24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2019 年 12 月 25 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核对,
认为公司报送的终止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并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ZZGP2019120081 的《受理通知书》。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和鸿电气,股票代码:
839353)已自 2019 年 12 月 11 日开市起暂停转让,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31 日。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的终止挂牌申请正在审查中,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
公告编号:2020-001
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和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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