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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环台精密: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9356 证券简称:环台精密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环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浙江环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环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为确保完成 董事会确定的公司经营和发展目标及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环台精 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责任、总经理的职权及分工、总经理
办公会等内容。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第五条 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
勤勉义务:

(一) 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
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 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 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 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

(五) 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
事行使职权;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在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决定公司交易事项,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事项。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总经理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如
下:

(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的事项;

(二)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下;

准)或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300 万元的事项;

(四)审议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400 万元的事项;

(五)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60 万元的事项;

(六)审议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下,或低于超过 60 万元。

未在本条列明的决策事项或合同以及超过上述比例、限额的决策事项或合同,均应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 总经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外)的决策权限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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