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6 18:10:43 股吧网页版
数尔安防: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839365 证券简称:数尔安防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杭州数尔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365 数尔安防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六和律师事务所朱亚元律师、鲍贝贝律师。
(七)会议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38 号 1 幢东三层 B 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
汇报。
(三)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数尔安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4)。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七)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 2024 年度的经营状况及
2025 年度总体发展的规划,公司拟定 2024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数尔安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数尔安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傅清新、傅清丽、陈家云、杭州数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董事会提名傅清新、傅清丽、郑剑锋、陈家云、汪红艳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上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傅清新、傅清丽、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