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10
公告编号:2018_024
证券代码:839366 证券简称:沥高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发布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_019】),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更正前的《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6,368,086.75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送税前金额5,915,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涉及个税缴纳的,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经查该公告表述有误,本公司现予以修正。
公告编号:2018_024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截至2018年6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6,368,086.7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290,158.43元。资本公积为86,676,068.43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0.00元,其他资本公积为86,676,068.43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送税前金额14,95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涉及个税缴纳的,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修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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