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7
证券代码:839372 证券简称:锐扬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锐扬创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扬创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条 公司下列关联交易(公司获 第九条 公司下列关联交易,须经股
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的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
(二)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金额大小,均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应当 (三)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易,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
(三)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金额大小,均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
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
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
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并说明交易的
公允性。
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
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依据公
司章程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
除上述修订外,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条除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第五条除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联交易外,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述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决下述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决
定: 定:
(一)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一)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
易; 易;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高(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高
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 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除上述修订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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